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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海鹏,被罚没超426万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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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海鹏,被罚没超426万元!

李海鹏,被罚没超426万元!

“演出经济”蓬勃发展,举办各类(gèlèi)演唱会(yǎnchànghuì)、音乐节等成为各地(gèdì)提升旅游收入、提振消费的“新密码”,热门艺人演唱会门票更是“一票难求”。 实行人、脸、证“三合一”的强实名制购票规则后(hòu),传统“黄牛(huángniú)”不行了,但“代抢”服务却兴起。 法律(fǎlǜ)专家警示,参与代抢票可能涉嫌刑事犯罪,而消费者使用此类服务不仅(bùjǐn)面临“钱票两空”风险,维权更是困难重重。 代抢票背后的(de)灰色产业链 “代抢”服务主要分为人工代抢和“科技”代抢两种(liǎngzhǒng)形式。人工代抢靠组织多人(duōrén)同时在不同设备上手动抢票。“科技”代抢则(zé)是利用技术手段,在购票平台开放瞬间快速提交购票请求。 “代抢”服务操作流程一般为,消费者先在代抢平台或通过私人渠道下单,提供个人身份证(shēnfènzhèng)信息(xìnxī)以及(yǐjí)所需门票的场次,并支付代抢费用(fèiyòng)。代抢方收到订单后,在指定时间进行抢票操作。若抢票成功,消费者需支付剩余费用;若未成功,代抢费用一般会全额退还。 “代抢”服务在二手交易平台、票务黄牛群以及社交平台上(shàng)十分活跃。在一些社交平台上,以“代抢门票”为关键词搜索,能发现大量相关信息,发布者多以个人账号为主,声称自己有“内部(nèibù)渠道”“专业团队”,保证(bǎozhèng)高成功率,这些诱人(yòurén)的宣传语吸引力不少人。 从事代抢的人员构成复杂(fùzá)多样,“黄牛”凭借长期积累(jīlěi)的人脉和(hé)经验,在(zài)票务市场中寻找机会;兼职大学生被代抢的高额报酬吸引,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其中;技术人员则负责开发和维护抢票软件,为代抢提供技术支持。 据了解,代抢费用根据门票热门程度而定,一般为票面价格(piàomiànjiàgé)的20%-100%不等。有的热度(rèdù)较(jiào)高的演唱会,代抢费甚至高达2000元一张,高于门票本身定价。尽管价格不菲,但许多人担心买不到(mǎibúdào)票错过演出,还是会选择“代抢”。 国是君加入了一个兼职(jiānzhí)抢票群,群聊里大约300人。有客户下单(xiàdān)后(hòu),工作人员会在群内发布客户的身份证信息及演唱会相关信息,同时(tóngshí)标注抢到票后的“酬劳”。群内人员可用自己的账号添加(tiānjiā)他人身份信息协助抢票。成功抢到票后,添加群内工作人员“报单”即可获取对应报酬。 需要注意的是,此类操作中个人身份信息(xìnxī)被直接发布在几百人群聊中,并可能进行多次传递(chuándì),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泄露风险。 代抢所谓的(de)“百分百成功率”大多只是噱头。实际抢票结果取决于演出的热门程度,一些大热演唱会“代抢”也会有(yǒu)失手的情况。比如最近的某歌手北京站(běijīngzhàn)演唱会,就让很多代抢集体“破防”,直呼实在(shízài)是太难抢了。 有网友认为这种(zhèzhǒng)代抢票行为加大了购票难度(nándù),对普通消费者不公平。这种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吗? 首都师范大学(shǒudūshīfàndàxué)刑法专业教授、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(jiānzhí)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,门票的买卖并非(bìngfēi)国家明文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。 各类门票的发售(fāshòu)渠道不同,有官方发售的景点(jǐngdiǎn)门票、自营景点自身购票系统、第三方票务平台,其发售的门票性质产品(chǎnpǐn)均不具有专营、专卖特征,且一般不会(búhuì)严重扰乱市场秩序。根据罪刑法定基本原则,抢票服务除具有极大规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外(wài)一般难以构成非法经营罪。 不过,代抢票行为(xíngwéi)可能构成其他刑事犯罪。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(shìwùsuǒ)专业刑辩(xíngbiàn)律师邱跃在接受中新社国是(shì)直通车(zhítōngchē)采访时表示,使用非法抢票软件提升抢票成功率的行为,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共同犯罪。 以广东警方破获的演唱会“机刷黄牛(huángniú)”案为例,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专业特长编写抢票软件,随后(suíhòu)在(zài)网上进行兜售,并同时以1888元至6888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大量“黄牛”用于抢购门票。 陈某的(de)行为(wèi)符合刑法定义的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,即提供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,或者明知他人实施(shíshī)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(qí)提供程序、工具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 代抢票背后的(de)责任与后果 很多代抢票(dàiqiǎngpiào)都是在微信群等平台内发生,并没有退款的保障。有些网友认为,承诺退款但不退,就是诈骗罪,可以判刑。是这样吗(ma)? 肖怡表示,如果以代抢票为名,根本不去抢票,而是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(de)方式(fāngshì)骗取消费者的钱财,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诈骗罪。 例如,许某(xǔmǒu)在社交平台以及一些网页等有关于春运内容的短视频下面评论留言“抢(qiǎng)票,有需要就添加微信”,并在视频评论下点击评论人的头像私信对方发送“代抢黄牛票”等信息,待有人添加其微信询问购票信息后,许某便冒充(màochōng)黄牛虚构(xūgòu)帮抢火车票、升级卧铺或更换(gēnghuàn)车厢等事实,先后骗取了多人购票钱款合计人民币10206元,许某构成(gòuchéng)诈骗罪。 邱跃认为,在实际(shíjì)案例中,如果代抢方确实(quèshí)进行(jìnxíng)了抢票操作,只是没有抢到票,此时若想扣一部分钱,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,这(zhè)通常并不构成诈骗罪。不过,这种行为依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,可能会引发民事纠纷。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,使用代抢票的人可能面临钱票两空的局面。一方面,如果(rúguǒ)代抢方没有成功抢到票,消费者可能既拿不到票,又难以要(yào)回代抢费。虽然有些代抢方会承诺全额退款,但在实际操作中,可能会出现退款拖延(tuōyán)、拒(jù)绝退款等情况。另一方面,如果代抢人借口各种原因拒不退款,消费者要回代抢费会变得(biàndé)很麻烦。 邱跃表示,在民事诉讼中,消费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,证明自己与代抢方之间存在(cúnzài)合同(hétóng)关系,以及代抢方未履行合同义务。然而,由于代抢行为往往存在隐蔽性和不(bù)规范性,消费者很难收集到充分的证据。 专家提醒,代抢服务看似便利,实则(shízé)暗藏多重法律风险。消费者应提高警惕,避免通过非法渠道购票。同时,监管部门应加强市场规范,严厉打击违法行为(wéifǎxíngwéi),维护(wéihù)演出市场健康发展。 来源:中新社国是(shì)直通车微信公号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:林传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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